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12-24 17:53:29 作者: 贝博ballbet体育网页版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已任,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产品大类最重要的包含电力电缆(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6kV~35kV的中压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民用建筑线缆等系列新产品,是国内拥有成熟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公司产品品种类型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头羊。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股份荣获“2021中国线强”。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通信线缆制造企业,产品系列包括:同轴电缆、室内外光缆、安防数据缆、组件连接线等。

  国家 “十四五”规划提出快速推进传统制造业智能转型发展,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要求,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为主攻方向,积极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公司工业智能装备线缆事业部重点从事高端工业智能装备用电缆及组件的国产化替代,是国内较早涉足该领域的公司之一。目前工业智能装备线缆的市场仍以欧美日国外厂商为主,国外知名厂商以其品牌和技术综合竞争优势,占有国内超过80%的市场占有率。万马智能装备线缆事业部通过试验设计和测试验证,分析不一样的材料组成和生产的基本工艺在模拟应用环境下的使用差异,通过独立研究和TUV授权实验室大量试验数据的支持,不断开发新品,打破了国外品牌在国内的长期垄断,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实现93个品号重点产品的开发和交付,另有202个品号已进入实验室验证阶段,其中的超高柔性耐扭转机器人线缆系列、高柔性长程拖链电缆系列和高端装备用特种电缆系列等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机器人、半导体设备、锂电池制造、光刻机、工业自动化流水线、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纺织机械、食品机械等自动化智能精密装备领域。

  万马高分子是电线电缆领域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企业,专门干电力电缆化学交联绝缘材料、屏蔽材料、电缆用阻燃性材料以及环保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基本的产品涵盖了电线电缆制造所需的绝缘和护套两大类材料,其中绝缘类包括化学交联和硅烷交联等产品,护套类包括PVC、低烟无卤、阻燃PE等产品。特色产品有:220kV化学交联聚乙烯超高压电缆用绝缘料;110kV及66kV化学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黑色聚乙烯架空电缆用绝缘料;66kV、35kV及以下抗水树电缆用绝缘料;10kV~220kV电缆用半导电屏蔽料;特种PVC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高分子生产的化学交联电缆料和硅烷交联电缆料销量均为行业第一;超高压绝缘料为国产品牌销量第一;屏蔽料、低烟无卤、PVC销量行业前三;公司在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上,已连续多年稳居行业领头羊;自主研发的“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 是国家科技部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该产品打破国际垄断,填补国内空白,是国内首家生产该产品的企业;220kV超高压电缆绝缘料通过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国家级新产品鉴定,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在南方电网公司的示范工程中投入运行并批量上市。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万马高分子以电缆材料为主导并进行产业延伸,包括低烟无卤材料,耐温125℃的光伏用材料,高阻燃PE材料,特种PVC,特种硅烷材料,TPU及TPE等产品,公司成功切入通讯、新能源、消费电子、海洋、航天航空等高端装备市场。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充电桩领域的公司之一,通过十余年持续的业务拓展和优化,已完成产业基础布局。公司无论是作为充电设备制造商,或是全国桩联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商,亦或是充电生态平台的服务商,都具备竞争优势。

  万马新能源拥有从7kW到480kW功率的产品线,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等。目前同步推进的智能化和柔性分配的群充系统和30kW小功率直流项目,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主力产品60kW/120kW/180kW/240kW/360kW直流单桩新系列新产品,解决当前充电桩产品使用的三大痛点:其一,使用了RTLINUX操作系统,解决了处理器实时性的问题;攻克了一个处理器处理完成所有充电业务的技术难题,“一芯一世界”极大程度上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产品成本;其二,引入了电容屏和SOC灯板的方案,极大的提升了人机交互体验;其三,产品具备远程设备管理的功能,实现远程设备故障定位和远程升级,大大降低运维难度和提升运维效率。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的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提供基于场站级的智能化解决方案以及远程设备管理能力,达到设备侧及其组件的故障预测、远程故障自愈等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为智能、便捷、高效的充电体验。公司目前拥有芯片级别充电桩智能化接入的技术储备及完整解决方案能力,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的平台、设备的个性化开发支持和全流程充电业务需求响应服务。城市智能充电网运营方面,万马新能源实现对自有桩体及第三方企业桩接入、托管、运营等多种业务模式,并成功为多地第三方客户提供平台开发、场站代运营、场站设备代运维等服务业务。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杭州临安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亿元,基本每股盈利0.2672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14.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39亿元。

  2022年公司预算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业绩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格外的注意)。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206,596.5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140,526.75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5,180,541.75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543,087,541.16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754,973,069.23元。

  董事会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经充分讨论,确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总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上述报告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22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8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孙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孙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孙公司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至5年。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孙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11.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董事徐兰芝女士因在相关单位有任职,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该议案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1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4,726.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4月)》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

  1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1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320A009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1,206,596.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140,526.75 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35,180,541.75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543,087,541.16 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754,973,069.23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总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 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5月5日 16:00 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中第4、10、11、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021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发出。监事会主席危洪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接受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科”)、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振光电”) 及其他关联方下企业。

  2022年4月13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徐兰芝女士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1年9月30日,万马科技营业收入30,649.57万元,净利润780.4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万马科技总资产84,244.94万元,净资产44,361.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轻质材料制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楼。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1年度,全通营业收入1,422.14 万元,净利润 170.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通总资产2,260.53 万元,净资产701.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弹性体、改性塑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81号。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1年度,万马泰科营业收入 4,132.33万元,净利润12.4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科总资产2,774.79万元,净资产1,559.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LED 节能灯产品、家用电脑及其它民用电子设备控制器、变频控制器的生产销售。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工业园区。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1年度,海振光电营业收入 13,186.62 万元,净利润4,642.02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振光电总资产 35,229.45万元,净资产 7,436.2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等情况核查,关联方信誉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年度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万马股份为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8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注1: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万马股份持有其80%股权、万马特缆持有其20%股权(万马特缆为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股份实质持股100%)。

  注2:万马股份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8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较上一期2021年度增加15.80亿元。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2.担保事项的利益、风险及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情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30.8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7.86%。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40,279.3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87%。

  2022年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合计做担保总额35.3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7.78%。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7,779.3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5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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